关于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生“反电诈”意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4 11:20:0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经公安机关通报,犯罪分子现已大面积锁定16-22岁的在校学生,通过给予好处费等形式,组织学生前往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处办理手机卡,并予以回收实施“电诈”。
请各位同学切勿将手机卡转卖或转借他人!如转卖或转借电话卡将会面临如下后果:
一、根据《刑法》规定,如涉及诈骗将会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论处,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涉案情节不够入《刑法》的,将顶格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三、强制关停名下所有手机号码、固话、无线上网卡以及物联网卡等业务,暂停名下所有银行账户;
四、纳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并向社会曝光个人信息;
五、影响个人学籍。
收/借卡人可能冒充学校工作人员、运营商员工、同学等!他们都是诈骗分子!
各位同学务必珍爱个人信息,珍惜美好前途,抵御金钱诱惑,守住法律底线!如所办理手机卡已被他人回收,请立刻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通讯运营商营业厅处理。
安徽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