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灯光、音响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3 00:00:00 浏览次数: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2012年年审。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必须为专业演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6) 该项目不接授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年1月至今)完成过安徽省内专业剧场或地市级以上电视台电视演播厅系统建设项目,报名时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原件投标时备查。
(8)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投标人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 投标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及设备清单等,在统一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要根据招标书中提供的设备清单中的相关数据和要求,进行投标设备报价,所采用设备的数量、技术参数不得低于设备清单附表中对应设备的相关项。
投标时间:2012年7月4日――7月9日
联 系 人:李伯志、申林松
联系电话: 05514666610
附 件:pc蛋蛋开奖结果预测官网新校区剧场音响灯光设备配置技术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