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

Department introduction

人文学院教研室管理工作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17:08:26    浏览次数:     
      人文学院下设教研室,围绕学院总体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组织教学、科研活动的基层教学单位。为加强教研室建设,进一步明确教研室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切实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教研室管理工作规范。
     一、教研室的设置
    (一) 教研室隶属于人文学院,其建立、合并与撤销均由人文学院研究提出申请上报。
    (二) 教研室设主任一名,教研室主任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教研室主任人选应该由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三) 为了结合教学实际,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教学、科研工作,在教师人数或课程门数较多的教研室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课程教学小组。教研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和完成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以及科研活动等方式和途径,不断加强教研室自身建设,大力推进课程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 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学术活动、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 开设属于本教研室应该开设的课程,合理安排每门课程的教师,保证教学第一线的力量均衡搭配。
   (三) 编写和审定课程教学计划;组织力量编写教材、教学参考资料,有条件的要争取公开出版;遴选各课程教材;吸收该学科科研成果,做好教材取舍和增补工作。
   (四) 组织新开课、开新课以及其他需要试讲的教师的试讲活动,对其讲授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评议、指导、鉴定,推荐新开课程与授课教师。
   (五) 负责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对已立项批准的科研和教改项目,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保证研究项目顺利完成。
   (六) 在保证教学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发挥本教研室集体力量,并与其他系部教研室协作,开展科研项目的研究。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集体研讨活动,争取高水平科研项目,促进科研水平上新台阶。
   (七) 加强与学院各系的联系,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坚持教学及教学改革为专业建设服务。
   (八) 负责管理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教学管理的文件与档案。
   (九) 组织教师了解和研究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品德情况,结合教学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和敬业精神的教育。
   (十) 根据课程需要,组织开展学生活动,承担学生参加有关演讲、比赛等活动的组织指导集训等工作任务。
   (十一) 完成学院和基础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接受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三、教研室工作制度
    (一) 会议制度:一般情况下,每两周召开1-2次教研室例会,研究、布置教研室工作,开展教研和学术交流。特殊情况下,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召开临时会议,解决具体问题。每次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二) 教学检查制度:教研室要认真组织好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等教学活动。对本教研室教学工作规范进行自查,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教学质量。
   (三) 教师业务考核制度:教研室要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定期对教师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等几方面进行考核,作好业务考核记载。
   (四) 工作计划、总结与汇报制度:在每学期初、期中和期末,教研室应做到有计划,总结,分别向人文学院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并向教研室全体教师报告和向人文学院领导汇报。
   四、教研室主任职责
   教研室主任在人文学院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职责,对教研室工作全面负责。教研室主任全面主管教研室工作:
1.负责课程标准制定与完善工作、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课程授课计划,负责教研室开设所有课程组织实施,进行期中、期末总结汇报工作。
2.组织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抓好备课、授课、考试等各个环节的教学工作。
3.负责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教学检查、教学研讨、教材分析等活动。
4.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研究、教学科研改革、尝试教学方法创新,不断总结适合高职教育教学经验。
5.根据系部师资规划的总体要求,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制定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计划,重点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6.协助领导完成对本教研室人员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进修情况的考核,核定教学、科研工作量工作。
7.负责协助领导及党总支完成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及其纪律考核等相关工作
8.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