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处为纪委专门工作部门,部门职责如下: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调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4.受理对本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对有关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保护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
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规则,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统筹信访件办理和问题线索调查审查,及时处理举报事项。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廉洁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7.监督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
8.监督检查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9.协助校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10.做好巡查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11.完成学校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